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前景 >> 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该怎么办理
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该怎么办理?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6.2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6.2.1.锅炉
锅炉(D级)。
6.2.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6.2.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6.2.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