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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由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文件:《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34号)。其中,六部委发布的文件中,有几个亮点:
1、年底将完成全面剥离
还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医院将实现剥离。
2、该关闭的关闭!该撤销的撤销
文件表示,将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医疗机构,予以关闭撤销,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文件就列举了类似将关闭撤销的情况:地方不同意接收的企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企业可自行选择关闭撤销或其他改革方式妥善解决。
3、鼓励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
文件明确鼓励国有企业将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且地方同意接收的企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按照政府办医疗机构相关规定管理。
4、支持国资医疗企业接盘
文件明确指出,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托管等方式,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创新升级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产业。不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除承担职业病防治等特殊功能的、特殊领域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以及面向企业职工服务的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外,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医疗机构。
5、规范推进重组改制
此外,文件还提到,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优先改制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要求,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规范交易行为,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通过市场形成合理交易价格,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信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半导体行业资料: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对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界定,包括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小信号半导体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和传感器。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产业链
中国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行业产业链全景图
咸淡哥讨论:
以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真空及微波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微波、真空两大技术路径为主线,并结合材料学、光学、自动化、电子学、核物理、低温物理、热力学等科学技术,研发生产出了行波管、磁控管、充气微波开关管、微波固态器件、核工业设备、压力容器真空测控组件等产品,并广泛应用于雷达、卫星通信、电子对抗、核工业、新能源等领域,目前主要客户为我国各大军工集团下属的科研院所和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微波器件的研制生产,是国家定点军用微波电真空器件“两厂两所”生产、科研基地之一(公司系原国营第七七六厂),至今拥有超过60年的研制生产经验,多年来一直承担着雷达、电子对抗装备等尖端武器、国防重点工程配套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任务。目前,公司已经发展成为真空器件、真空技术产品研制和生产的国内大型企业,公司亦是国内唯一一家能够独立研发、生产行波管等特种电真空器件的民营企业。
在大力发展微波器件的同时,公司基于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并结合自身真空技术优势,研制出大量具备国际一流水准的核工业配套设备及部件,并实现了核工业聚变领域专用泵和阀门的国产化。公司参与了多个国家重点项目及关键设备的研制,也为我国参与的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计划)”提供了核心设备,包括偏滤器、屏蔽模块热氦检漏设备等产品。公司是全球第一家研制出满足ITER技术标准的“ITER热氦检漏设备”企业,并依据该设备指标联合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建立了国家“真空热氦检漏”行业标准,同时申请提出了“真空热氦检漏”国际标准。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话题:医院
相关情况:成都医院医院,定位医院,具备医疗执业执照。该医院没有投资主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营业执照。医院采用自收自支、独立经营的管理模式,但由于无法开设银行账户,医院需通过国光电气开设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且医院员工均由国光电气代为签署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上述人员成本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并支付给国光电气。截止目前,医院尚未完成剥离,公司采用托管的形式,已将医院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和医院除上述资金往来外,无其他交易。
解释:
一、医院尚未剥离的原因,发行人设立、运营医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医院尚未剥离的原因
医院的运营均保持正常,定期向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递交更换执业证书申请,每年向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递交年检资料。
如果公司剥离医院,需要重新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成卫健发[]23号文件《成都市-区域卫生规划(修订版)》关于床均建筑面积的规定,医院的床位数量的设置标准如下:
“医院:张床位及以下,每床平方米;~张床位,每床平方米;~张床位,每床平方米;~张床位,每床平方米;~1,床,每床平方米;1,~1,床及以上,每床平方米。”
根据卫生部公告的《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4)第30号),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一级医院的住院床位总数为20-99张。根据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拆迁安置房屋置换协议,医院房屋面积为2,.25平方米,作为医院可申请床位数为19张,医院的最低条件。
因此,如果公司将医院进行剥离,医院面临医院申办最低标准而无法获取执业许可证的障碍,导致医院无法继续运营,医护人员和在院病人将无处安置。公司为保障50余名医护人员的正常就业,维系当地社区医疗服务,医院。
2、发行人设立、运营医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年,公司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向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并拿到批复文件。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核准发放执业证书和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包括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等。
运营过程中,医院定期向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健康局递交更换执业证书申请,每年向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局递交年检资料,递交年检资料具体包括《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本校验周期的工作总结、诊疗科目、床位等登记项目以及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等文件。截至问询函回复签署日,医院年检结果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执业证书均正常续期。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医院依法依规执业,不存在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设立、运营医院的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报告期内,医院的财务状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转移或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1、报告期内,医院的财务状况
根据医院提供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医院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医院的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基本保持盈亏平衡状态。
2、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转移或代持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年,人民银行开始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医院因而无法开设自有账户。年2月22日,公司以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开立新的企业基本账户,供医院的日常经营和资金流转使用。该账户由医院自行管理,公司未对该账户进行控制管理。
经营方面,医院采用自收自支、独立经营的管理模式,收入和成本都是通过前述银行账户独立结算,未进入国光电气的财务体系。员工薪酬方面,医院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因此,医院员工均与国光电气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并未在国光电气工作,仅通过国光电气的社保公积金账户缴纳社保公积金,上述代缴社保公积金定期进行清算。截至问询函回复签署日,不存在相关款项未结清的情况。
综上所述,医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转移或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托管协议具体约定、托管费用具体情况
1、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月19日,自然人乔秀萍持有其%股权,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委托经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合作。
2、托管协议具体约定、托管费用具体情况
根据国光电气(以下简称“甲方”)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甲、乙、医院(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对以下事项进行约定:
(1)托管标的
托管标的为医院以及附属的商铺。
(2)合作原则
托管期间,丙方原有资产归属不变,原有职工身份不变,丙方由乙方进行全权管理,托管期间丙方的盈利、亏损均与甲方无关,如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归还任何债务、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任何原因致使甲方代丙方承担任何责任、支付任何赔偿、补偿、费用等,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额向甲方补偿。
(3)托管内容
①全面主持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②医院的医疗设备、药品存货等资源,根据丙方的业务实际需要及未来发展计划,对丙方的医疗设备、药品存货、采购、领取、使用、维护、处置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节约或降低医疗成本。
③医院的人事制度、内部运行机制,推动丙方医疗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
④医院、医疗协会的学术、技术交流,制定并实施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保障丙方正常有序地开展医疗服务,改善丙方的医疗技术水平,但不得因此向丙方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⑤对丙方工作人员(如行政、工勤、技术人员)的招录、辞退、培训、岗位、考勤、休假、薪酬、福利计划以及绩效等事项进行管理。
⑥督促丙方每年投保医疗责任保险。
(4)管理模式
①托管期间,托管标的的具体事项均由乙方决定。
②乙方委派的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均为乙方自行承担。
(5)托管期限
①托管期限为10年,自年12月3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
②在协议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对托管标的进行清产核算(基准日为年12月31日)并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甲乙双方应对托管标的的经营管理权所涉及的经营证照、资质许可证明、会计账簿、票据、印章、重要财产、合同及其他重要档案资料进行清点,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确认文件。
如甲乙双方依约移交医院经营管理权的相关交接手续晚于前款约定的托管期限起始日,托管期限起始日期相应顺延至交接手续完成后的次日。
③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委托期限。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托管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的,乙方托管期间形成的与托管标的正常运营管理相关的债权、债务及资产由医院自行享有或承担。
(6)托管费用及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每年支付30万元的托管费用(该托管费与医院的收入、费用等无关),乙方应当在每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费用。
四、医院
公司考虑到如果剥离医院,其将因不具备申办医院的最低条件而无法继续存续,为保障50余名医护人员的正常就业,维系社区医疗服务,医院。一旦医院符合医院的设立条件,将立即启动剥离。
结论:
1、发行人设立、运营医院履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医院与发行人不存在转移或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3、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话题:关于剥离子公司
相关情况:年6月至10月,新余环亚委托深圳至简受让国光电气持有的子公司房地产公司、机电公司及参股公司扬子江公司的股权,因房地产公司涉及亏损、工程尾款,新余环亚未从事房地产业务,由深圳至简对上述事务进行处理,待清理完成后,转让给新余环亚,避免潜在的业务纠纷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合法合规性。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
解释:
一、最近3年内,国光电气持有的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与其客户等第三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存在,请说明相关纠纷等事项的处置情况
1、最近3年内,国光电气持有的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自年1月1日至今,机电公司曾受到1次行政处罚:机电公司年1月1日至年1月31日逾期未缴纳税款,未因此受到税务机关处罚;因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未按期申报纳税,于年3月12日被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处罚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该等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因此,前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机电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处罚的情形。
自年1月1日至今,房地产公司、扬子江公司未受到工商、税务等主管行政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与其客户等第三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存在,请说明相关纠纷等事项的处置情况
截至问询函回复签署日,上述子公司与其客户等第三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详细说明新余环亚委托深圳至简受让国光电气持有的子公司房地产公司、机电公司及参股公司扬子江公司的股权的背景及原因,深圳至简与新余环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受让资金的具体来源
1、详细说明新余环亚委托深圳至简受让国光电气持有的子公司房地产公司、机电公司及参股公司扬子江公司的股权的背景及原因
年4月新余环亚收购国光电气控制权后,为进一步突出国光电气主营业务,拟将房地产、漆包线等非主营业务进行转让,并将国光电气持有的扬子江公司万元出资对应的9.%股权转让给新余环亚。
出于以下原因,新余环亚采取了委托深圳至简代持股权的形式完成了股权受让:(1)剥离时,房地产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且房地产公司仍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遗留问题,深圳至简具有房地产项目的处理经验,并配备了专业的管理团队,故新余环亚委托深圳至简代为收购房地产公司股权并推进回收工程尾款、收尾房地产工程项目等事项;(2)新余环亚经营范围中不包含房地产业务。
此外,新余环亚选择将机电公司和扬子江公司一并委托给深圳至简进行管理,主要是因为:(1)机电公司和扬子江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且两家公司均不是上市公司,在一级市场进行股权转让难度较大,为尽快完成非主营业务资产的剥离,选择由实际控制人进行收购;(2)考虑到实际控制人收购机电公司和扬子江公司股权时,暂无明确的后续处置计划,亦没有精力对公司/股权进行管理,同时为方便对上述三家子公司的统一管理及办理变更工商手续,新余环亚选择机电公司和扬子江公司一并委托给深圳至简进行管理。
2、深圳至简与新余环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受让资金的具体来源
深圳至简成立于年9月,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深圳至简实控人是程诺诺和程龙,与新余环亚不存在关联关系。深圳至简代新余环亚受让上述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于深圳至简的自有资金。
三、新余环亚委托深圳至简受让上述子公司的具体协议安排,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
1、具体协议安排
(1)委托事项新余环亚委托深圳至简以深圳至简名义代持新余环亚持有的房地产公司、机电公司、扬子江公司股权,并在持有股权期间协助房地产公司清理工程欠款、收尾房地产工程项目等事项,并在适当的时机根据新余环亚的要求将该三家公司的股权转回给新余环亚。
(2)委托期间
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标的股权依法转让完成之日止。
2、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
深圳至简持有上述公司股权期间收益由深圳至简享有,处理相关事务团队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深圳至简自行承担。
四、机电公司、扬子江公司未来的处置计划,预计何时将转让至控股股东处;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日,深圳至简已将房地产公司、机电公司、扬子江公司的股权转回至新余环亚。
五、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具体用途、去向及回款情况。
正和兴电子向房地产公司借款2,万元的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其中约2,.25万元系正和兴电子向深圳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芯片。
年7月,正和兴电子归还房地产公司2,万元,年11月正和兴电子归还房地产公司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日,正和兴电子已经完全归还给房地产公司相关借款。
结论:
1、报告期内,机电公司存在1项税务处罚,机电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该等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机电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房地产公司、扬子江公司未受到工商、税务等主管行政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公司与其客户等第三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深圳至简与新余环亚不存在受同一主体控制、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共同投资等任何关联关系,深圳至简与国光电气、新余环亚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深圳至简代新余环亚受让上述公司股权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4、新余环亚与深圳至简关于委托收购费用的约定为深圳至简持有上述公司股权期间收益由深圳至简享有,处理相关事务团队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深圳至简承担。
5、截止本回复报告签署日,深圳至简已将房地产公司、机电公司和扬子江公司转让给新余环亚。
6、正和兴电子向房地产公司借款2,万元的用途为生产经营,目前正和兴电子已将上述款项全部归还房地产公司。
话题:关于应收账款
相关情况:(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53万元、14,.94万元、16,.85万元及27,.9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3%、26.09%、27.77%及38.59%,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10%、40.31%、46.11%及.92%;(2)年末至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各期末余额分别为6,.01万元、3,.30万元、4,.68万元;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符合准则规定的预收款项转至合同负债列示。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3,.21万元。
解释:
一、预收款项的具体明细,与收入的匹配关系
公司各期末预收账款根据销售内容及对应的销售收入配比情况如下:
预收账款中余额较大的主要系与销售微波器件相关,主要系收到的与公司受托研发项目有关的预收款项,由于研发周期较长,预收款金额较大。年公司其他民用产品预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系子公司国电房地产的预收售房款金额较大,共有1,.82万元,剔除预收房款的影响,年底其他民用产品预收账款为.22万元,预收账款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微波器件类产品的预收款主要系国家委托研发项目的预拨款,由于项目研发周期长,项目进度不一致,年,公司研发完成项目较多,导致年末微波器件类预收款项小于年末。其余年份,微波器件类的预收款项占收入的比例相接近,与收入相匹配。剔除微波器件中与受托研发的影响后,其余微波器件类预收账款与对应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年6月30日较高,主要系收到单笔合同金额较大的订单的预收款项。
公司核工业设备及部件相关的预收款项在报告期内先增后减,与收入趋势相近,公司核工业设备及备件销售逐年上升;年6月30日,公司核工业设备及部件相关的预收款项占当期销售比较高,核工业设备及部件基本以项目型核算,周期长,由于项目尚未完成,预收款占比较高预收账款的规模与公司业务模式及项目结算相匹配。公司其他民用产品的预收款占当期销售的占比较为稳定,年末预收账款余额较大,剔除预收购房款的影响,年底的预收款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为8.82%。公司其他民用产品的预收款与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综上分析,公司的预收款与公司各业务板块的销售模式、营业收入相匹配。
二、按照客户类别说明主要的结算方式,按客户类别说明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信用期一致,是否存在回款异常的客户,是否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1、按照客户类别说明主要的结算方式
公司根据不同销售类型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对于公司外销客户,采用以预收款形式销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安排发货;内销客户根据销售的品类不同,对应不同的结算方式。
2、按客户类别说明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信用期一致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内未明确约定信用期,公司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企业及各科研单位,信用较高,回款能力较好。公司内部按照历年来与对应客户结算情况以及行业内通行的惯例,以一年期作为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超过一年尚未回款的视为逾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客户类别分别统计逾期余额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类客户的应收账款逾期率在13%—20%,每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受公司业务模式影响,公司合作单位基本为大型军工单位或者科研机构,结算周期一般较长,但款项期后均在陆续回款,实际损失率较低。
微波器件类销售客户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年底的回款较差主要受军工单位集中于下半年进行结算,仍在信用期内,回款较少,同时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的回款较慢。公司微波器件下游客户主要为信用较好的各大军工集团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偿付能力较强,坏账风险较小。
核工业设备及部件回款相对较差,主要与业务模式相关,核工业设备及部件按照项目核算,结算周期较长,存在一定回款周期,客户比较集中,且基本为信用较好的各大科研院所,偿付能力较强,坏账风险较小。
其他民用产品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在.00%,97.03%,81.77%和54.80%。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年底与年6月30日的回款相对较低,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仍在信用期内。
综上,公司结算方式、回款情况与业务模式相匹配,部分款项虽然逾期,但仍在陆续回款中。
3、是否存在回款异常的客户,是否存在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方式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回款基本以银行存款,票据为主,现金形式收款的主要是少量真空规管的零星销售,未见异常大额现金收款及第三方回款,不存在回款异常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核销应收账款96.29万元,未发生重大的应收账款的核销。公司应收账款的核销主要系金额较小账龄较长的尾款,以及与客户不再发生相关业务,款项预计无法收回予以核销,不存在其他异常款项核销行为。
截至年6月30日,公司账龄超过2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34%,主要系大型军工类客户,客户回款正常,公司存在一定金额的长账期应收账款,报告期及期后均有不同程度回款,且历史上未曾发生款项不能收回的现象,鉴于此,公司的款项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回款异常的客户,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款正常,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
三、具体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发行人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1)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累计核销应收账款96.29万元,未发生重大的应收账款的核销,公司的客户基本为大型军工单位或者下属科研机构,信誉较好,历史上尚未发生款项不能收回的情形,且长账龄的应收账款,也有陆续收回,因此,公司的实际坏账损失率较低。
公司各报告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远高于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2)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按账龄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既定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比例大于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根据既定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公司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没有显著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为谨慎
公司具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接近,除亚光科技与雷科防务4-5年的账龄计提比例为50%,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国睿科技、天箭科技相一致,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结论:
1、发行人预收款项规模与收入相匹配;
2、发行人与客户主要以银行存款、票据进行结算,按照客户类别说明主要的结算方式,按客户类别说明应收账款逾期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信用期一致不存在回款异常的客户,不存在重大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3、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均由真实交易背景产生,记账准确。
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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