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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书资质办理资料评审主要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正确、有效,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与所采用产品标准的要求。资料评审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a)对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制造经历和申请资料的审阅∶
b)对企业有关生产条件、加工制造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及技术力量等资料的查阅;c)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和支持性体系文件等)的审核∶
d)对有关试制/在制及已完成产品的设计文件、质量计划、制造过程中的检验、试验记录、报告等资料的审核。
对企业在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书资质办理时所提交资料的评审,主要在现场鉴定评审前进行;其余资料的评审,主要结合现场鉴定评审进行。对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资料的评审在设计鉴定时进行。资料评审时,主要以审阅资料、重点质疑或请企业说明等方式进行。
资料审查结果,对需补充、修改的文件资料,经评审人员与申请人代表共同确认后由企业作出补充和/或修改。评审组应对补充和/或修改后的文件资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