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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的设计质量控制是通过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的实施来实现。一般设有设计许可、设计输入、设计过程、设计输出、外来设计文件控制、设计文件验证、材料代用、设计修改、设计文件的复用等九个控制环节。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许可1.设计许可
本控制环节仅设设计许可一个控制点。
按照法规规定,压力容器设计的类别、品种有设计许可要求时,设计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方能从事该级别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2.设计输入
(1)设计条件表
①根据本单位开发产品计划或经营部门下达的设计任务单、用户设计委托书及设计条件图等由压力容器设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设计条件审查,具体内容应符合《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制度的要求。
②应审查设计项目是否与本企业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批准的类别、级别和范围相符。(2)设计任务书
①设计输入评审合格后,由压力容器设计部门负责人编制和下达设计任务书。②编制设计图号。
③确定各级设计人员,并提出进度要求。
3.设计过程
产品设计过程控制设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校、审,标准化审查,设计质量评定和风险评估报告等六个控制点。
(1)方案设计
①新产品或结构复杂、制造难度大的压力容器设计任务书下达后,设计人员应进行调研或收集相关资料,根据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其内容为设计总图草图、主体材料牌号及规格、主要结构的确定、强度计算、主要受压元件的制造、检验技术要求,以及无损检测和耐压试验要求等。
②重要或结构复杂、制造难度大的压力容器,方案设计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审查。
③方案设计审查应有"可行"、"局部修改"、"不可行"等结论性意见。对于需修改的方案设计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由原设计人员负责修改完善。
④常规设计的压力容器产品,视具体情况可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并进行。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办理(2)施工图设计
①收到设计任务书后,由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面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②设计人员编制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产品技术条件,绘制设计图样等设计文件。
(3)设计校、审校审人员按岗位职责,对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进行校审,并做好校审记录。对第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计算书、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第三类压力容器还应有批准人的批准签字。对于设计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可提交上一级设计人员或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裁定。对最终裁定的意见,各级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并落实实施。
(4)标准化审查
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经校核后,应经设计标准化审查人员进行标准化审查,具体内容应符合《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的要求。
(5)设计质量评定
校审记录中提出的意见及修改记录中提出的意见,均作为设计质量评定依据。设计质量评定有下列类型:
①重要的、结构复杂的、制造难度大的项目,可按设计程序分段实施质量评定。
②一般设计项目在完成设计后实行一次评定。
③质量评定目的是找出使用要求上的不足和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方面的缺陷,以及不符合设计规定的差错,从而提出补救或改进的措施。
④质量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6)风险评估报告
对第Ⅲ类压力容器,设计时应当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
4.设计输出
(1)设计签署
各级设计人员应按《设计文件签署及标准化审查制度》的规定在压力容器设计图样等设计文件中签署。
(2)设计许可印章管理及使用
①压力容器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应向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提供设计图样、技术条件、设计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必要时还应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等。
②应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对设计许可印章的使用范围、印章管理、使用程序进行控制。
(3)设计文件归档、发放
设计文件归档、发放、回收和作废按《设计文件档案(含电子文档)保管管理规定》执行。
5.外来设计文件控制
对外来设计文件,由设计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进行审查并确认。外来设计文件控制设有合法性、有效性审核、符合性审核和工艺性审查三个控制点。
(1)外来设计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核①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核、确认。
②设计总图上应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设计许可印章,签字栏签名齐全。
③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2)外来设计文件的符合性审核
①设计图样上所选用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应为现行标准规范;其无损检测方法、无损检测比例、合格级别应符合法规标准的规定。
②受压元件的结构和选材应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③检查图形表达是否正确、完整、统一。
④各零部件的加工和组装工艺性能及制造的可行性。
(3)工艺性审查
依据图样结构要求,审查本单位的加工设备及工装能力是否满足加工产品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等;工艺性审查主要审核零、部件的可加工性,装配尺寸,公差精度的正确、合规性,技术要求的完整、合理、正确性等内容。
6.设计验证
(1)用户和使用单位信息反馈
(2)设计文件鉴定
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将设计文件报送有关部门鉴定并制定设计文件鉴定的管理办法。(3)产品型式试验7.材料代用
本控制环节仅设材料代用一个控制点。
材料代用应由制造单位以书面文件形式提出,经设计人员审查同意,并经批准人批准。
8.设计修改
本控制环节仅设设计修改一个控制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设计修改:
①方案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
②产品在制造中发现的属于设计的问题。
③产品在试验中发现的属于设计的问题。
④改进设计或变更设计要求。
(2)设计修改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规定。
②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经济和社会效益。
(3)设计修改由原设计人员或经授权的人员修改并记录。对于简单的修改,设计人员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划改并做出修改标记,包括修改部位、处数、修改日期、修改人签字等。
9.设计文件的复用
本控制环节仅设设计文件的复用一个控制点。
设计文件的复用应由设计人员进行审核,检查原设计引用的法规标准是否失效、选用材料、结构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标准,否则应予修改,并按程序审签。
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一览表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和控制点见表
制环节和控制点#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资质单位的设计责任工程师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