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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许可证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
1、申请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单位的许可申请,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后,应当及时约请协会进行现场鉴定评审,并且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一份);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已受理,正本一份);
(3)《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
(4)充装质量保证手册和充装事故应急预案
(5)鉴定评审所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2、文件资料审核
协会对申请单位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审阅,对不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必要时,协会组织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后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申请单位。
3、签订评审约请函和评审协议书
协会同申请单位签订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和鉴定评审协议书。
评审协议应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工作条件、双方责任,评审费用等。
4、制定评审计划并发放有关评审技术资料
接受申请单位约请后,协会应及时发放鉴定评审有关要求的技术资料,明确鉴定评审过程和要求。
5、对申请单位的有关要求
(1)资源条件方面
应符合《许可规则》规定的资源条件要求。
(2)质量保证体系方面
应按照《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实施。
(3)充装工作质量
应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保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