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市场 >> 2022公告中国石油化工九江分公司九江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分公司设备更新立式容器招标(WZ---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立式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立式圆形容器Φ0×~×10QRⅡ类 1.00 台 包1-立式容器
2 立式圆形容器Φ×~×(3+44)15CrMoR+06Cr18Ni11TiⅢ类 1.00 台 包1-立式容器
3 立式圆形容器Φ0×~×34QR(R-HIC)正火Ⅱ类 1.00 台 包1-立式容器
2.3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8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具有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
3.1.9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石油化工行业(加氢装置)类似压力容器设备的业绩证明:(1.至少3台尺寸不低于直径Φ及以上复合板压力容器的制造业绩。2.至少2台尺寸不低于直径Φ及以上QR(R-HIC)压力容器的制造业绩)。需提供业绩对应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证明文件中必须能体现设备规格、材质等要求)。
3.1.10投标人应承诺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6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现场服务)。
3.1.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8日8:00时至年7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7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请登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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