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

1132跟踪记录

发布时间:2023/6/16 18:53:56   

按照总体部署,本工程划分为3个大的施工区域,其中主楼部分由于面积较大,故将此施工区域划分为3个子施工区域(10层以下为一子施工区域,11-20层为二子施工区域,21-30层为三子施工区域),整个工程项目划分为5个子施工区域,每个子施工区域内配备各专业质量检查员2名,确保每个施工区域、每个作业时间均有专职质量检查员跟踪检查,专职质量检查员根据每天的的检验批施工情况,同相关技术人员合作完成楼层放线检验、隐预检、施工试验、材料和设备进场检验、检验批质量验收等技术资料,并及时报监理验收。

.1.1.1材料设备的采购质量控制

3.1采购原则

原则上凡大宗、重要工程物资采购要通过招标进行采购,并由物流采购部按评标或程序文件规定对供方进行评价。

3.2采购程序

采购程序如下:

物资采购程序流程

3.3采购控制措施

3.3.1工程物资的分类

按照工程物资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二类:

A类物资包括:钢筋、钢材、水泥、混凝土、防水材料、外加剂、高压容器、变压器、高低压柜、机电设备、周转材料(模板、脚手架)、焊接材料、木制品、金属结构件。

B类物资包括:一般灯具、水暖制品、电气材料、建筑五金、日化油漆、燃料、砌块、砂石、玻璃制品及其它材料。

A类物资由物流采购部通过招标采购。

B类物资由本投标人物流采购部根据工程进度分批采购。

3.3.2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图纸和生产进度,编制物资需用计划,明确需用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或技术参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采购部门。

2.对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有重大影响的特殊和重要的材料,在采购前应坚持样品送报制度,经建设单位或监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3.3对供方评价

1.采购A类物资前,对供方的经营资格、国家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许(认)可资料、质量检验资料和是否是环保产品等进行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

2.采购B类物资前,供方由采购部门评价,可根据生产合格证件、是否是环保产品和进场验收资料进行评价,由评价部门保存资料。

3.3.4签定采购合同

批量采购物资时,应按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技术要求、供应时间、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追加采购时,按批量采购合同执行。

3.3.5进场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

1.进场工程物资实行样板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1)粒(粉)状材料,原则上不实行样板制,但必须先送进场材料样品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筋(mm长)、钢板、砌块等与主体结构密切相关的材料现场取样,并送样复试,将初次进场样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等作为样板存样品室,以后进场的材料每次必须复试,并与样品比照。

3)各种装修块状材料(包含地板、吊顶板、石材、瓷砖、金属面板、玻璃等),应根据设计对材料的尺寸、颜色及容重等技术质量要求,对块状材料实行样品制,进场的块状材料与样品比照验收;

4)内外墙涂料、玻璃幕墙、石材、瓷砖、铝塑复合板、门窗、卫生陶瓷及各种地板面材等,应根据设计要求,制作样板墙、样板间或样板房,用于确定设计装饰效果,待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各种样品进行封样、加工订货。

2.对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等,必须有供应部门或厂方提供的合格证明。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检或有见证取样送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应征得设计同意,并保存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

3)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资,包括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经过商检部门的检验,并有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

5)建筑电气产品中被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的,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具有“中国强制性(CCC)”认证标志,并在认证有效期内;

6)新材料、新产品必须是生产或研制单位的正式产品,产品质量应达到合格等级。任何新材料、新产品,生产研制单位除了应有开发研制的各种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具有产品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则应有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没有质量标准的材料,或不能证明质量达到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在建筑工程上使用;

7)新材料、新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为了确保新材料的可靠性与耐久性,在工程应用前,应通过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的技术鉴定或评估;

8)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经过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并办理书面认可手续;

9)对于国家和北京市淘汰的材料产品、未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产品,不得使用。

3.3.6验证

1.物资验证以施工现场验证为准。

2.A、B类物资由采购方或采购方授权人组织供方进行验证。验证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本投标人《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3.验证内容包括资料验证、数量验证、质量验证三方面。

1)资料验证包括验证物资合格证或出厂质量证明,成套物资的装箱单(明细表)等随货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数量验证按合同要求可选择称重、点件、检尺换算等方法,验证数量是否准确,成套物资按装箱单(明细表)开箱验证配套件是否齐全。

3)质量验证包括外观质量验证和内在质量验证。其中外观质量验证应目测外包装是否完整,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物资表面有无损伤等;内在质量和其它性能的验证按本投标人《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材料进场时须经专人负责验证,对某些特殊部位的材料会同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严格验收,严肃管理制度,对各种材料按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5.验证情况要做出记录,进行标识,确保物资使用不发生混淆和实现物资使用、加工的可追溯性。

3.3.7储存、保管及运输

1.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成本合约部计算出各主要材料用量,物流采购部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及进场时间,并组织按计划进场。

2.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要严格按照现场平面图要求的地点堆放并进行标识和放置铺垫。对业主提供的物资应进行验收,妥善保管,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的报告,并按业主的意见处理。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gx/5115.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