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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现场配合以及安全监护
(1)内部检验开始前,对检验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内部检验过程中,做好现场配合以及安全监护工作;检验人员进入炉膛、烟道、锅筒(壳)、水冷壁进口环形集箱、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热旋风分离器等受限空间进行检验时,进行可靠通风并且设专人监护。
2.2检验方法
内部检验应当根据锅炉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宏观检(抽)查、壁厚测量、几何尺寸测量、无损检测、理化检测、垢样分析和强度校核等方法进行。
2.3资料查阅
检验人员应当对锅炉的资料进行查阅。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应当对本规则2.1.1规定的资料进行全面查阅;对于非首次检验的锅炉,重点查阅新增加和有变更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