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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第一、第二聚合反应器采购
(招标编号:-23B2SXQY)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第一、第二聚合反应器采购,招标人为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聚合反应器采购供应、服务等事宜。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拟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和运输以及设备安装用、试车用、操作用备品备件,现场安装及维修用的专用工具,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投标人须具有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与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年1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年-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类似聚合反应器设备采购供货业绩至少1项。业绩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业绩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4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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