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从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及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气瓶充装作业人员工作而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的符合申请项目要求的人员,以及证件在年年底前到期的人员。
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同岁;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4、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
三、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
3、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四、初审培训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5、单位出具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1份;
6、健康证明1份。
五、复审培训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2份;
2、《作业人员证》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毕业证复印件1份;
5、近期二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
7、单位出具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1份;
8、健康证明1份。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年4月18日—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