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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要想从事压力容器的生产,必须要有相应的许可证。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所以在《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C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C2.1基本条款
C2.1.1人员
C2.1.1.1质量管理体系人员
生产单位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需要,配备和指定质量保证工程师和负责人员,负责设计、材料、工艺、焊接(粘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等质量控制体系。检验、理化检验、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的特殊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员应持有不低于本附件表C-2所列理工类相关专业学历和技术工程学位要求的学位。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岗位要求如下: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质量管理或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经历;
(二)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承压产品检验领域的工作经历;
(3)设计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经历和工艺装备制造(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等方面的机械职业培训;
(4)负责金属压力容器焊接、石墨压力容器粘接浸渍、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含热塑内衬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粘接(手糊)质量控制体系有金属压力容器焊接、石墨压力容器或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含纤维增强塑料热塑内衬压力容器)生产工作经验的人员、金属压力容器焊接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焊接或焊接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材料、机械专业)学历;
(5)其他负责质量控制体系的人员在其所负责的工作中具有丰富的经验;
(6)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员应熟悉岗位职责和要求,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表C-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岗位要求
注C-3:如果表C-2产品的制造过程中没有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等工序,则可以不设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
C2.1.1.2技术人员
生产单位必须配备生产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生产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应当符合本附件C1.2规定的人员要求,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不少于审稿人2人以上生产单位专职设计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量适当减少。各级生产单位技术人员人数见表C-3。
C-3技术员办公室数量
C2.1.1.3焊工采用焊接方法的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必须配备符合产品制造要求并取得相应资格的持证焊工,焊工证件必须符合产品制造要求。持证焊工数量要求见表C-4。使用焊接机器人时,相应证照级别持证焊工数量可减少1名。
表C-4持证焊工数量
C2.1.1.4无损检测人员
(1)无损检测由本单位进行的,持证项目和无损检测人员数量应符合表C-5的要求;
(2)应用飞行时间衍射仪(TOFD)的生产单位应配备不少于2名TOFD二级人员。
表C-5无损检测人员证件及数量
注C-4:无损检测外包时,生产单位仅需按照表C-5的要求配备无损检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即可。
注C-5:负责无损检测质量控制体系的人员计入无损检测人员数量。
C2.1.2工作场所
(一)具有相应等级产品生产要求的生产场所;
(2)产品受压部位的焊接(粘接)必须在室内完成;大型承压件在外焊(胶)接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焊(粘)接质量;
(三)对原材料、焊(胶)材有存放要求,并有有效防护措施的仓库或特殊场所;
(四)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压力试验、泄漏试验等相关试验的专用场所和防护措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有符合防护要求的辐射室或专用检测场所,适合产品检测,有保证底片清洗和胶片存放质量的专用场所,并有场所满足无损检测工具和设备的存储要求。
生产单位还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能力的,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和场所。
C2.1.3生产设备和工艺设备
生产单位应具备切割设备、成型设备、机械加工设备、焊接设备、焊材烘干及保温设备、起重设备、值班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等,以及必要的工具;与产品生产工艺相适应并装有测温装置,可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热处理炉。制造单位同时具备压力容器设计能力的,应当具备符合本附件C1.1规定的设计设备和设计方法。
生产不锈钢和有色金属压力容器的企业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专门的生产厂房(或洁净场地)和生产设备,不能与碳钢混装或混合生产;制造钛、锆、钽等容器,还必须有专门的洁净密闭装置;
(二)钛、锆等活泼金属压力容器生产企业具有符合切割材料要求的切割设备;
(3)钛、锆等活性金属压力容器的热处理设备可保持还原气氛。
C2.1.4测试仪器和测试设备
(一)生产单位必须具有产品生产所必需的检测平台、无损检测仪器、理化检测仪器、压力检测设备和泄漏检测设备;
(2)特殊情况下不得转包的检验、试验项目,生产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试验设备;
(三)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计量装置,并按规定通过检定和校准。
C2.1.5工作外包
生产单位必须能够独立完成产品的整体组装、焊接(粘接)、试压、检验等生产工序,不得将压力容器产品的受压元件全部外购。制造单位的设计、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检测,以及非焊接件的冲压、轧制均可外包。被跟随。
C2.1.6产品安全性能制造保证
生产单位必须具备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生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体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单位必须具有与生产压力容器产品有关的焊接(结合)、热处理、无损检测、压力试验和泄漏试验等工艺文件。单位的产品。本单位应根据焊接工艺(焊接)规范对焊接工艺(焊接)进行评定,由本单位熟练的焊接(焊接)人员使用本单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焊接(保税))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