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于

发布时间:2022/11/15 19:36:02   

《移动容规》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1)具有充装与卸载(以下简称装卸)介质功能,并且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运输;具有装卸介质功能,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移动使用,不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运输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

(2)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气瓶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工作压力,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罐体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公称工作压力,是指在基准温度(20℃)下,气瓶内压缩气体达到完全均匀状态时的限定压力。规程所指压力除注明外均为表压力

(3)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L,气瓶容积大于或者等于L;容积,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单个罐体或者单个气瓶的几何容积,按照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4)充装介质为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气体,是指在50℃时蒸汽压力大于03MPa(绝压)的物质或者20℃时在MPa(绝压)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

的物质。按照运输时介质物理状态的不同,气体可以分为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等。其中∶

a)压缩气体,是指在-50℃下加压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低于或者等于-50℃的气体;b)高(低)压液化气体,是指在温度高于-50℃下加压时部分是液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在-50℃~65℃的高压液化气体和临界温度高于65℃的低压液化气体(通称为液化

c)冷冻液化气体,是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温度低而部分呈液态的气体(临界温度一般低于或者等于-50℃)。

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也属于规程的适用范围。

液体,是指在50℃时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3MPa(绝压),或者在20℃和0.MPa(绝压)压力下不完全是气态,或者在0.MPa(绝压)标准压力下熔点或者起始熔点等于或者低于20℃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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