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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简单压力容器?
简单压力容器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第I类压力容器,常见的简单压力容器包括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m3,且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明确标注为“简单压力容器”的压缩空气储罐。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称为简单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由筒体和平盖、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或者QR;
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
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m3;
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小于或者等于1MPa·m3;
介质为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蒸汽或者上述气(汽)体的混和气体;允许介质中含有不足以改变介质特性的油等成分,并且不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
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
非直接受火焰加热的焊接压力容器(当内直径小于或者等于mm时允许采用平盖螺栓连接)。
注意: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灭火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不在简单压力容器范围内。
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有什么要求?
简单压力容器也是特种设备,虽然不需要安装监检和办理使用登记,但需由有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检合格;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记录存档,定期排放积水,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
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管理要求可参照其它第I类压力容器,即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定检检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并消除使用功能,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
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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