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前景 >> 案说这样的压力我承受不住呀上
我是干燥机,我是干燥机
脱水烘干我在行
咦咦咦,不要呀!
危险!危险!危险!
我不是特种设备
这样的压力我承受不来
……
案情简介
年3月,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公司车间1台正在使用的干燥机,其连接设备夹套的蒸汽管道上的压力表数值为0.14mpa。
经查阅该公司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此台干燥机出厂时并不作为特种设备,其出厂资料说明应当在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状态下使用。但现场检查时,该设备工作压力已达到0.14mpa,结合其容积、内直径等技术参数,该设备已达到特种设备中压力容器的监管范围。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此设备,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现场出具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对该公司涉嫌将非压力容器作为压力容器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法律分析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违法设备并处罚款。
知识链接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环节请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说明
非压力容器作为压力容器使用是违法行为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安全第一
切不可违规操作!
供稿: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