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资源 >> 甘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现场鉴定评审程
一、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一般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巡视、分组审查、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
二、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应向评审组提供以下资料:
(一)资源条件方面(原件)
1.营业执照;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无损检测人员注册证(必要时);
3.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毕业证及职称证;
4.设备仪器档案、台账,检验仪器与试验装置检定或校准记录;
5.现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清单;
6.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及相应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必要时);
7.场地、办公场所、厂房、仓库所有权证明(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8.工作外委(分包)时(如设计、材料预处理、热处理、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对分包方的评价报告及分包协议(必要时);
9.主要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体系责任人员、技术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人员等)社保证明和聘用合同;
10.自上次取证以来生产业绩清单;
1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二)质量保证体系方面
1.质量保证手册;
2.程序文件;
3.作业指导文件;
4.记录表卡;
5.体系运转见证资料。
(三)产品安全性能方面
1.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业绩归档资料;
2.试设计文件、试制造、试安装的样机(样品),自检报告等试生产资料。
三、其他要求
1.现场评审期间,申请单位必须保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保工程师)、各质控系统责任人员、技术人员、试生产中涉及的所有持证人员(首次取证)必须在场,且在场持证人员不得低于持证人员总数的70%(首次取证的,不低于90%);
2.申请单位应准备单位概况、取换证自查情况及工作总结书面材料;
3.评审组成员的劳务费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宿、交通等费用由鉴定评审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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