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资源 >> 总局关于压力容器的相关问题回复汇总
问题回复
以下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关于压力容器的一些问题回复汇总,有相同疑问的可以参考。
问题1
问:固定式压力容器表面无损检测咨询
留言日期:-10-27
尊敬的领导:关于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3.1检验项目金属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以宏观检验、壁厚测定、表面缺陷检测、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增加埋藏缺陷检测、材料分析、密封紧固件检验、强度校核、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项目。以上提到的“表面缺陷检测”,在这里是不是有每台条件允许的固定式压力容器都应该做表面无损检测的意思,请予以解惑,谢谢!
回复:一般应包括。
问题2
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如何取证
留言日期:-11-27
领导,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火力发电公司,我公司有以下特种设备:锅炉4台、压力容器57台、压力管道14根、电梯8台、起重14台、叉车2台。已按规定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关于安全管理员取证,我们当地发证机关要求承压类取一个证,电梯取一个证,起重取一个证,叉车取一个证,是这样规定的吗?是不是存在重复取证现象,本地不能办理的话,该怎么办?
回复:您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3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项目已经合并为A,无需再进行分类取证。具体申请考核程序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规定执行。
问题3
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中遇到的问题
留言日期:-11-26
你好,有两个问题请教您:(1)A公司和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C公司,A公司是控股大股东。C公司的所有检测设备和厂房等固定资产都是租赁的A公司的,C公司的检测人员是单独所有的;请问C公司能申请《特征设备检验机构核准》吗?(2)在申请《特征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时,无损检测人员证书可以是铁道部颁发的无损检测证书吗?如果不行,请问需要向什么机构取证?谢谢~
回复:关于机构资源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特种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中都予以明确,对于允许租赁的设备,规则中都说明了,未允许租赁的设备,申请机构都应该具备。场所可以采取租赁的形式,但应有相应的租赁协议或相关住房使用说明材料。凡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或《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对应项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问题4
问:关于进口压力管道元件进口到岸监检事宜
留言日期:-10-29
总局领导您好!“进口的压力管道元件范围内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流量计(壳体)应按《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号)要求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到岸监检)。”请问:“到岸监检”需要型式试验报告,此时间点只能提供随进口设备共同到岸的国外的型式试验报告。目前还没有国外的型式试验机构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的核准,据了解以后也很难有。请明确回复,国外的型式试验报告是否可以作为到岸监检的合格文件?如果要求一定是国内的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实验报告,那就根本无法进行到岸监检,难道只能放弃进口?我国虽然是制造大国,但某些国产设备还满足不了应用的需求,只能进口。恳请我们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执行为这种需求留一个通道!
回复:压力管道元件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流量计(壳体)无型式试验要求。年第号公告已明确了相关要求,建议向已按照《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号)的要求完成了相应型式试验的境外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单位咨询。
问题5
问:试设计文件
留言日期:-10-27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公司是设计金属压力容器的,目前有A1,A2设计许可证,明年准备申请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按照TSG07-第C1.3试设计要求有如下问题1.我们应该设计4套金属容器还是设计4+2+1套图纸2.我公司不从事球形储罐和超高压设计,是不是说我们就不用试设计球形储罐和超高压容器按照我公司目前的情况,我公司应设计几套图纸,分别是什么类型,请给出明确指示
回复:请查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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