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资源 >> 如何辨别压力容器是否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并检
最近认真地看了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范和标准,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分享了~
因为看到一些专业群里也总是有人在问,再加上质监局正在进行地毯式搜查,所以我觉得这篇应该算得上是比较实用的。
而且我还咨询了质监局的专业人士(在此表示万分感谢,真的非常专业,超级强)
废话不多说,直接跟我来吧~
PS:以下内容仅限于固定式压力容器。
一招教你们看铭牌来辨别:
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介质为气体或液化气体,另一种介质为液体。
第一种:气体或液化气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最高工作压力≥0.1MPa;
②容积≥30L且内直径≥mm(非圆形截面看内边界最大尺寸)。
第二种:液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
②容积≥30L且内直径≥mm(非圆形截面看内边界最大尺寸)。
以上压力容器都属于特种设备,都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并进行定期检验。
参照《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3、7.1.1、8.1.4和《特种设备目录》。
注意,以下情况不在考虑范围内。也就是说,就算满足上面的条件也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a.简单压力容器;
b.消防装置中的气压罐或气压给水压力罐;(比如消防上用的隔膜气压罐)
c.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器、过滤用压力容器;
d.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
参照《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4、1.5、7.1.11。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是,简单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它只是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以及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如不报废,应按照普通压力容器的要求定期检验合格后才可以继续使用。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简单压力容器呢?
《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给出明确的定义:
附件A2.3
但是!由于第(6)条中提到的“允许介质中含有不足以改变介质特性的油等成分,并且不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这一条不好界定,因此质监也开会决定了只要没有标明是“简单压力容器”的都不属于简单压力容器!
So,我们只要根据有没有标明“简单压力容器”这几个字就可以判断了~
一、使用登记办理
时限要求:
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
所需资料1:
1.质量证明文件原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一式三份,盖施工单位公章);
3.施工单位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容积小于2m3不需要)。
所需资料2: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盖产权单位公章);
2.特种设备管安全管理证和压力容器作业证;
3.压力容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盖公章);
4.《江苏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盖公章);
5.产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6.如为租用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
7.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1→缴费→检验→提交资料2→领取登记证书和检验报告
PS:①固定式压力容器作业从6月1日起将不再要求取证;②本来办理使用登记不需要检验,但苏州特检验在办理使用登记时会要求使用单位进行投用前检验。
二、定期检验
时限要求:
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定期检验有效期根据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办理流程:
这里只提醒一点,压力容器主体进行检验前务必确保压力表、安全阀已检验。
国内生产的压力容器一般都会在质量证明文件上写明设计使用年限,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7,使用超过20年的视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如需继续使用,应进行检验并评估,合格的话可以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并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等级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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