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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单位应取得压力容器或管道设计许可证,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土建、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措施∶
(1)改善工艺操作条件,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宜避免大量产生静电荷
(2)防止静电积聚,设法提供静电荷消散通道,保证足够的消散时间,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选择适用于不同环境的静电消除器械、对带电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进行中和及消散
(4)屏蔽或分隔屏蔽带静电的物体,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在设计工艺装置或制作设备时,宜避免存在高能量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突出物和未接地的孤立导体等;
(6)改善带电体周围环境条件,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使其保持在爆炸极限以外
(7)防止人体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