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介绍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招生报名对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培训项目及开班时间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培训对象
1.拥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叉车、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
2.广州市内增设电梯的社区业主。
3.计划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特种设备方面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使用管理知识和应急管理知识,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
培训内容(见下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考核方式
考核形式为理论考试,其中理论考核采用电脑上机。
2.考核标准
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和选择题,题目数量为题,理论考试成绩分为满分,70分及格(含70分),不合格的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报名参加培训。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发证
考试合格后,会取得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实体证书(证书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代号:A),证件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结束前2-3个月需参加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