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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零部件控制指对压力容器所有受压元件、承压零部件(如封头、锻件、螺栓等)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a.材料的采购要求(如对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应明确对材料的分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要求(如对分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建立合格分供方名录等)。对法规
和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分供方(如封头等),应明确规定对分供方的许可资格进行确认。
b.材料验收和复验的规定。
c.材料标识的规定(如对标识方法、标识位置、标识移植等的规定)
d.材料的存放与保管的规定(如对储存场地、环境条件、分区分批堆放等的规定)
e.材料的领用和使用的控制规定(如对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牌号、规格批号、检验结果的确认、材料领用、下料、加工前对标识的移植及确认、余料和废料的处理等规定)。
f.材料的代用的控制规定(如对材料代用的基本要求、代用的审批和检验试验的要求等规定)。
对于A3(封头压制)应规定对客户提供材料的加工业务的材料控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