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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制度是确保设计质量的主要文件,设计管理制度不得违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设计管理制度:
一、各级设计人员的条件;
二、各级设计人员的业务考核;
三、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设计工作程序;
五、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
六、设计文件的签署;
七、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八、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
九、设计文件的管理;
十、设计文件的更改;
十一、设计文件的复用;
十二、设计条件图编制细则;
十三、设计资格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各级设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由设计单位主管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担任。
二、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设计单位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负责人):
(一)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专业知识;
(二)熟知并能正确运用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
(三)熟知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关键技术问题上能做出正确决断;
(四)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审核经历;
(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六)具有《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仔细读,以上就是办理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资质人员条件,缺一不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