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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了解医用高压氧舱的安装程序
期前需向市特种设备监察处申请检验。如无证或使用证过期,医用氧舱使用证有效期三年。不可以开展高压氧治疗工作。使用单位应按照医用氧舱平安管理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方法》要求,医用氧舱的登记注册(中心供氧系统)医用氧舱建成投入使用前。持《医用氧舱购置备案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医用氧舱装置监督检验演讲》和医用氧舱验收报告在市特种设备监察处登记,领取《医用氧舱使用证》方能投入临床使用。
一,安装过程必须由医用氧舱使用单位所在地的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安全质量监督。医用多人氧舱安装完毕后,由检验机构出具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二,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在氧舱安装前,须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提交施工告知书,并报送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单位,经审查认可后方能进行安装。
三,医用氧舱安装、测试完毕后,使用单位应根据《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医用氧舱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应由市卫生局医政处、市特种设备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