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表面处理方法,厂家应办理生产制造

发布时间:2024/9/13 12:14:46   

压力容器生产厂家应申请办理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

压力容器

1、表面处理方法

压力容器或零部件的表面处理方法包括修磨、除锈、抛光、酸洗与钝化。

2、表面处理条件与时机

容器或零部件的表面处理应在进行过耐压试验(泄漏试验或热气循环试验)并完成表面清理后进行,且表面处理后不得再进行焊接、热处理等有损表面状态的操作,否则需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3、修磨

3.1对于GB/T.4中规定的容器表面修磨,应在耐压试验前完成。对于影响外观和涂敷的表面缺陷,如表面凹凸不平、划痕、刻槽等应采用修磨方法去除并使之圆滑过渡,不得以打腻子的方法代替修磨。

3.2应根据被修磨件的材质选择适宜的修磨工具,不同材质的修磨工具不得混用。

4、除锈

4.1对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容器或零部件的外表面、可以进行除锈操作的内表面以及其他需涂敷的表面应予清理除锈。

4.2除锈可采用手工和动力工具、喷射或抛射方法进行,除锈过程中应防止对容器或零部件表面造成影响产品质量的损伤。

4.3表面除锈前,应铲除厚的锈层,并清除可见的油脂和污物;表面除锈后,应清除浮灰和碎屑,并将容器或零部件内部的残留物清理干净。

4.4除锈处理效果按GB/T.1中规定的典型试样法进行评定,并应达到涂敷要求或设计文件规定的等级(见表1)。表1除锈处理等级

除锈处理等级

5、抛光

5.1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对容器或零部件表面进行抛光。

5.2抛光可采用手工、机械或电化学方法进行。

5.3抛光前应对需抛光表面进行修磨和预处理,清除影响抛光操作的油、脂和污物等;抛光后,应将容器或零部件附着的残留物清理干净。

5.4抛光效果按GB/T中规定的采用与比较样块进行触觉和视觉比较的方法或仪器测量法评定,并应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常用的抛光效果推荐于表2。

常用的抛光效果

5.5抛光后的表面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并不得进行有损表面质量的作业。

6、酸洗与钝化

6.1对于有表面酸洗与镜化处理要求的容器或零部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酸洗与镜化处理。

6.2酸洗与钝化处理可选用酸洗液、钝化液浸泡或刷涂酸洗钝化膏的方法进行。

6.3酸洗与钝化前,应先对被处理件进行修磨,并采取合适的方法去除被处理件表面的油、脂、氧化皮、污物等;酸洗与钝化处理后,被处理件的表面应用清水冲净,不得有残余的污物、液体等,必要时可用酚酞试纸检查冲净程度。

6.4酸洗与钝化处理的效果可采用目视检查或蓝点法检查。目视检查被处理件,其表面色泽应基本均匀;蓝点法检查被处理件,可用1g赤血盐+3mL65%~85%HNOg+mL水配成溶液,用滤纸浸溃溶液后贴附于待检查面,也可直接将溶液刷涂于待检查表面,10s内无蓝色斑点显示为合格。

6.5酸洗与钝化处理后的表面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并不得进行有损表面质量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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