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

山东泰安特检院落实驻点监管,提升特种设备

发布时间:2022/11/12 8:24:3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点穴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特点,山东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采取流动驻点方式,“点穴”单位驻点监管,带动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整体提升。

驻点监管对象为快开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危化品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气瓶充装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六个领域。首批共选取驻点监管企业6家,选取政治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12人,每个驻点不少于2人,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工作到位。

驻点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督促企业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建立全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育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文化。

3、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4、督促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组织员工查找身边隐患,对发现隐患和对整改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5、督促企业完善开通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平台,突出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信息化动态管理,常态化保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两个%,持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对驻点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形成监管合力。

通过以上“点穴式”单位驻点监管工作,有效带动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田洪根马燕铭)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jg/2304.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