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优势 >> 办理压力容器设计资质许可证鉴定评审各级设
一、申请单位各级设计人员退休人员比例不能超过20%。对于取证单位,各级设计人员应提交设计工作经历证明和业绩表(由申请单位承诺属实并加盖公章),满足《许可规则》C1.2条要求。对于换证单位,通过设计人员任命文件和设计文件档案明细表进行核对是否满足《许可规则》C1.2条要求,新调入的设计人员,按照取证要求提交设计工作经历证明和业绩表(由申请单位承诺属实并加盖公章)。
评审机构按照质检办特函〔〕号文件使用全国统一的设计审批人员考试平台对审批人员进行现场能力考核,理论考试合格者(70分以上),由评审组进行现场不少于1小时理论答辩考核,两项均合格者认定为具备审批人员资格,考核不合格者6个月内有一次补考机会。对持有设计审批人员证书的审批人员,经确认满足能力要求的,可以免
于现场考核,并将其列入鉴定评审报告的说明材料中。设计、校核人员持有审批人员证书,经确认满足能力要求的,免于评审机构的现场理论考试。
二、各级设计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考试、答辩两种方式进行。各级设计人员总数在10-20人之间的,参加考试答辩人员比率≥90%;各级设计人员总数20-50人的,参加考试答辩人员比率≥80%;各级设计人员总数≥50人的,参加考试答辩人员比率≥60%。
三、理论考试
1、现场参加理论考试的设计及校核人员采用2小时集中开卷笔试;审批人员统一使用设计审批人员考试平台进行3小时的现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6个月内可以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不得任职相应岗位设计人员。
2、试卷的范围:压力容器基础理论知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使用中常见的工程实践知识、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四、答辩
1、设计及校核人员的答辩采取单独或集中两种方式;不符合第二十三条且经现场考试合格的审批人员采用不少于1小时的单独答辩,当需要进行现场答辩的审批人员多于5人时,可分组答辩。
1、答辩内容:
设计、校核人员以审查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为主进行提问,并结合制造、安装、使用、检修、工艺、工作介质等相关基本知识。考核是否熟悉并正确运用相关法规、标准;设计者的设计思路是否清晰;对相关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审批人员结合审查设计文件做关键设计陈述,考核其设计能力、解决技术问题能力以及保证设计质量的水平。
五、设计人员考核的判定标准
1、各级设计人员素质考核较好,设计、校核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不得有不及格者,答辩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且考试合格人数达到《许可规则》要求的,鉴定评审意见为符合条件。
2、各级设计人员素质考核良好,设计、校核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且不得有不及格者,答辩回答问题基本正确,且考试合格人数达到《许可规则》要求的,鉴定评审意见为需要整改;
3、不满足以上两款规定,鉴定评审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压力容器许可证怎么办理#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办理的设计文件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