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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市局组织了年度对相关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的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抽查情况此次监督抽查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日常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一)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督抽查情况共监督抽查生产和充装单位家,其中锅炉制造、安装(含修理、改造)单位8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8家,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和安装单位30家,气瓶充装单位26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4家,电梯生产、安装、维保单位48家,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单位40家。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为生产和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产品(工作)质量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生产和充装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产品安全性能控制等情况,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生产场地、营业执照内容变更后未及时办理相关许可变更手续;场地租赁期限不能覆盖许可证有效期,生产或充装区域划分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作业人员数量不满足《许可规则》要求。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不全。缺少必要的生产、检测设备、试验装置;生产现场应急器材和用具不全,应急器材箱破损,应急器材未定期检查、清点。计量器具未提供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超期。现场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未及时更新。充装单位未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充装过程进行管理和记录。2.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方面。部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按照《许可规则》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任命不符合《许可规则》要求。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变动后未及时颁布任命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写、审核、颁布及发放记录不全。未对质量目标进行细化,缺少考核办法。未按照要求进行管理评审和内审,或缺少相关记录。相关记录表卡变更后未及时纳入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工作记录与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定不符。3.产品质量安全性能控制方面。部分单位自取得许可证到本次监督检查时,无相关工作业绩。设计文件签字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工作记录不全或缺少,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自检报告存在缺项、错项。充装前后检查不规范,检查内容缺失较多,记录表内容不全,缺少审核人员签字。随车人员参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作业。现场气瓶存放不规范。(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共监督抽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18家,其中气瓶检验机构8家,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3家,安全阀校验机构7家。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为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工作质量等,重点检查了自取证以来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质保体系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检验报告等情况,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气瓶检验机构存在的问题。部分机构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内容以及作业指导书等编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部分机构质量体系内部审核资料和管理评审资料不全。个别机构培训计划等缺少见证性资料、未提供对瓶阀供应单位的供方评价资料。外测法水压试验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检验原始记录内容不完整等问题。2.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存在的问题。检验机构普遍存在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和程序文件等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不符合规定要求。在检验工作质量方面,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所列的主要检验仪器设备不全,缺少必要的万用表、力矩扳手、宽钳口游标卡尺等仪器设备。部分检验报告填写不规范。1家机构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比例低于70%,不符合核准要求。3.安全阀校验机构存在的问题。部分校验机构的安全阀校验区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个别校验机构缺少安全阀校验控制程序或内容不明确,部分校验机构的校验报告内容和校验记录以及格式等不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规定和本单位质量手册要求等。(三)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抽查情况共监督抽查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13家。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鉴定评审工作质量,抽查了13家鉴定评审机构出具的份鉴定评审报告,发现存在较大问题、重大问题的鉴定评审报告共38份。主要问题是鉴定评审机构未经常组织聘请的评审人员学习新颁布的法规标准并针对鉴定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使得评审人员在理解掌握国家新的规范方面有所欠缺,评审人员凭个人理解或自身经验处理相关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最终导致评审结论出现误差。(四)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监督抽查情况共监督抽查锅炉能效测试机构6家,其中1家单位因机构改革已停止锅炉能效检测业务。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为测试机构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工作质量以及工作量(含测试数据上传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等,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质量体系建立和实施方面。质量手册适用范围不够明确,缺少预防措施控制内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个别记录缺少唯一标识,记录修改不符合手册规定。2.作业指导文件方面。部分作业指导书内容和标准不符,个别设备缺少操作规程。3.工作质量方面。部分原始记录填写存在错、漏项等现象。二、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的处理意见(一)上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阁壹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长泰气体有限公司、上海神开气体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合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上海腾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资质。(二)上海申银阀门有限公司许可证已过期,注销其许可资质。(三)上海阳光新普陀油气供应有限公司注销充装点。(四)对因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等存在较大问题的上海吉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阳起重设备安装修理有限公司、上海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台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港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科尼港口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锦翔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上述单位下一许可周期自我声明承诺换证资格。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对于在本次监督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资料报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适时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核。对逾期未报送整改报告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严肃处理。(二)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持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的监督抽查及检验检测机构等的监督管理,落实好辖区内此次被监督抽查单位的整改确认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工作闭环。(三)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能效测试机构应对照监督抽查备忘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明原因,举一反三、落实责任、逐项整改。对市局委托的各项工作,应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市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对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未按时落实本次整改的,将暂停或取消相应资格。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