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9/2 17:44:00   

前言

本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制订,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发布。

本标准为全部标准。

本标准由XX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XX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

1.3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所属企业负责、集团公司监管、目标责任分解、层层参与管理的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综合治理。

1.4术语定义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按国务院《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定义的特种设备,即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集团公司本部主要职责

2.1.1安全保环部

(1)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子公司考核指标;

(2)负责对子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3)负责对子公司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评价及验收、特种设备等检测检验、安全培训等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4)协助和督促子公司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措施;

(5)负责对子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备案。

(6)负责对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2.1.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子公司申报的安全培训计划(外培)进行审核。

2.1.3采购部根据各子公司已报批的安全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2子公司主要职责

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做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7)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依法取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管理内容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集团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XX集团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责任规定》执行。

3.1.2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XX集团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责任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位。

3.2管理制度制订

3.2.1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本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2子公司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3.2.3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5)设备设施维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8)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9)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考核办法

矿山企业需根据矿山特点调整和补充制订相关管理制度。

3.2.4各子公司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子公司负责编制和内部审核,报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审核备案后,由各子公司发布实施。

3.3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是所属企业的重点工作内容,要做好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守法遵规、人人安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编制本单位安全环保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责任。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管理规定要求,根据各子公司自行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员人员组织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能力考核合格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考核合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4)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5)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风险分析,编制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6)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岗位安全责任制、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等,确保特种设备处于合格、合规使用状态。

(7)做好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承包商安全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核、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等。

(8)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各所属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设施经辨识和评估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要求进行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检测、监控等工作,并制订应急预案。

(9)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各所属企业根据岗位作业防护需要,制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岗位配备标准、采购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或按临时作业需要)发放给岗位操作人员,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做好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1)按财政部和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16号)文件要求,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子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具体操作流程,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

3.4安全设施建设及隐患整改

3.4.1新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按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项目所属子公司或集团公司专门成立的项目部负责,按项目管理流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3.4.2各子公司现有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新建及更新改造、隐患整改项目,由子公司提出实施方案报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审核备案,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子公司按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组织实施。

3.4.3新建项目和现有安全设施更新改造中的安全设备材料的采购,由各子公司(或项目部)将已审批的采购计划报物资部,由物资部负责采购。

3.5应急管理与安全风险防控

3.5.1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编制集团公司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管理办法)。

3.5.2子公司负责编制本单位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备案。

3.5.3子公司按预案要求保证应急资源,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公司应急处理能力。

3.5.4子公司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3.5.5子公司如果发生生产安事故,必须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事件信息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做好善后处理。

3.6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6.1各子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3.6.2各子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需求,报集团公司企管人资部审核和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调配。

3.6.3各子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需外委开展安全评价、特种设备(设施)检测、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等业务工作,由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生产安环部登记初审和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各子公司按集团公司外委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实施。外委编制的相关报告资料报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备案。

3.6.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由各子公司根据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按物资采购流程实施采购,按本单位制订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的岗位标准进行发放。

3.6.5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证件,各单位应保持在有效合法状态,交纳相关费用,按要求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取得许可证、并按期年审或换证。

3.6.6各子公司、各部门安全培训计划报企管人资部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各子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4检查与考核

4.1集团公司按《HSE检查督查管理办法》规定对子公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相关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环保责任书考核和年度评比。

4.2各子公司按照《HSE检查督查管理办法》制订本单位的检查与考核制度,日常检查结果应纳入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5.附则

5.1各子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办法规定,制订本单位的相应管理制度。

5.2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生产安环部负责解释。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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