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前景 >> 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一般要求
(1)场车的设计应当符合安全、使用场所环境(如温度、湿度、海拔高度、坡度、爆炸性环境等)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场车的技术状况应当能保证司机的正常工作条件;
(3)场车的铭牌、安全标志及其说明应当设置在车辆的显著位置;
(4)叉车应当留有一处安装车牌的位置,观光车辆应当留有前后安装车牌的位置,该位置的尺寸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车牌的安装要求;
(5)观光车、观光列车的每节车厢应当设置存放灭火器的位置,并且该位置应当便于灭火器的取用
(6)观光车辆所有车轮上均应当设置行车制动装置,并且能够由司机直接操纵;(7)观光车辆应当采用非封闭的车身结构。
观光车辆技术参数的特殊要求观光车辆的技术参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观光车的额定载客人数(含司机,下同)不大于23;
(2)观光列车的额定载客人数(含司机和安全员)不大于72,并且牵引车头座位数不大于2,车厢总节数不大于3,每节车厢座位数不大于35;
(3)观光车辆的轮距不小于1.15m
(4)观光列车的牵引车头及每节车厢的车轮数均大于4;
(5)观光车辆无载状态下的侧倾稳定角不小于35°。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设计文件
2.1通用要求
(1)设计文件包括图样目录、设计图样、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2)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使用维护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应当一致。
2.2设计图样
设计图样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满足制造、修理和检验需要,且签署齐全。
2.3设计计算书
应当对场车进行设计计算,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受力结构件强度、刚度的设计计算或者测试分析报告;
(2)主要工作机构部件的选型计算,至少包括发动机(行走电机)、制动器;
(3)叉车整机稳定性测试分析报告或者计算书、标示叉车额定起重量和实际起重量的载荷曲线图或者载荷表;
(4)观光车辆静态横向稳定性计算。
2.4使用维护说明书
使用维护说明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性能参数、用途及其对使用环境的要求;
(2)制动系统、电气系统和液压系统(或者气动系统)的原理图及其相应说明;(3)操作使用说明及其要求;
(4)维护保养说明及其要求;
(5)贮存、运输说明
(6)车架号的位置(含观光列车车厢),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的位置与说明,安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