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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生产制造单位应取得压力容器设计、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现场准备工作:
1、准备好压力容器的管理技术档案。包括图纸、质证书、安全使用说明书、历次(年度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记录、使用登记资料、修理改造资料、作业人员证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台帐、安全附件台帐、设备位置图等;
2、检验前,现场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按照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2)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3)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现象,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缺陷的部位,彻底清理干净,露出金属本体;进行无损检测的表面达到JB/T《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有关要求;
(4)需要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将内部介质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5)需要进入盛装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符合使用单位的有关规定;盛装易燃、易爆、助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6)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可能滞留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量氧量在18%至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需要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7)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
(8)能够转动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必须锁住开关,固定牢靠;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移动;
(9)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照明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4V,引入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10)需要现场进入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11)存在以下情况时,应当根据需要部分或者全部拆除压力容器外隔热层:
a、隔热层有破损、失效的;
b、隔热层下容器壳体存在腐蚀或者外表面开裂可能性的;
c、无法进行压力容器内部检验,需要外壁检验或者从外壁进行内部检测的;
d、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
3、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和维护等相关人员应当到场协助检验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负责安全监护,并且设置可靠的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