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发展 >> 压力容器特种作业证如何考证
压力容器特种作业证如何考证
规范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并直接对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操作的人员,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将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人员。其中,医用氧舱增压密封操作人员、维修管理人员、气瓶充装人员的考核按照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不分等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需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的操作人员,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确定,但必须保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每班(组)和班长(组)由压力容器操作工担任。《特种设备操作员证》。移动式空压机储气罐、使用简易压力容器的车载集装箱作业人员,无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20周岁(含20周岁),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3)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高中),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含1年);4)具备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第五条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3)身体健康,无妨碍压力容器运行的疾病和身体缺陷;4)具备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实践技能。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只参加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照本大纲附件1的规定执行;操作员考试分为两部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试内容符合本大纲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知识占比如下:(一)基础知识,占10%;2)专业知识,占30%;3)安全管理知识,占30%;4)法律法规知识,占30%占30%。第八条操作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的比例如下:1)基础知识,占10%;2)专业知识,占30%;3)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占50%;4)法律法规知识,占10%。第九条考试机构应根据本考试大纲的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试规则。第十条本纲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大纲自年11月1日起施行。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考试大纲》(TSGR-)同时废止。